來源:中國特種設備檢驗協(xié)會 發(fā)布時間 : 2023-09-04 中檢協(xié)[2023]考字第36號
各有關人員:
根據(jù)《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考核規(guī)則》(TSG Z8001-2019)第二十條、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三條規(guī)定的要求,我協(xié)會定于2023年10月及11月在山東省濟南市、湖南省長沙市舉辦“2023年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考試換證及換證補考”?,F(xiàn)將此次考核的有關事宜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應試人員
1、所持RT-Ⅲ級、ECT-Ⅲ、ECT-Ⅱ、AE-Ⅱ、TOFD-Ⅱ《檢測人員證》將于2024年到期且以考試換證方式進行換證的人員;
2、所持MT/PT/RT/UT-Ⅲ級、ECT-Ⅲ、ECT-Ⅱ、AE-Ⅱ、TOFD-Ⅱ級《檢測人員證》,不滿足免考換證條件,需考試換證的人員;
3、所持MT/PT/RT/UT-Ⅲ級、ECT-Ⅲ、ECT-Ⅱ、AE-Ⅱ、TOFD-Ⅱ級《檢測人員證》,證書失效不超過1年的持證人員;
4、2023年MT/PT/RT/UT-Ⅲ級、TOFD-Ⅱ級考試換證未通過需換證補考的人員。
尚未進行考試預約的換證人員,請盡快在《檢驗檢測人員管理系統(tǒng)》進行預約,經(jīng)審核其狀態(tài)為“審核通過”者即可。
二、準考證打印
請符合應試條件的人員登錄《系統(tǒng)》明確本人所屬考試地點,并按下述日期和要求確認并打印《準考證》(逾期將不能打?。瑹o《準考證》不能參加本次考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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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打印準考證日期 |
說 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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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CT-Ⅱ、ECT-Ⅲ |
10月23日-10月27日 |
請登錄《系統(tǒng)》,并在“已預約的考試項目”中打印《準考證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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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FD-Ⅱ |
10月29日-11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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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T-Ⅲ、PT-Ⅲ |
11月13日-11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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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項目 |
11月18日-11月22日 |
考試機構將在《準考證》打印截止日期之后,按照系統(tǒng)所統(tǒng)計的數(shù)據(jù)進行考試資源的有效配置,包括機考座位、所需儀器設備等,故請相關人員在確認本人能夠參加本次考試的前提下,慎重并及時打印《準考證》,以免造成考試資源的浪費。應試人員完成考試預約且打印準考證后,未能如期參加考試的,考試機構按棄考處理,記零分,并將該應試人員信息納入到個人誠信記錄。
三、MT/PT-Ⅲ級模擬實操考試方式
為穩(wěn)步推進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的機考化工作進展,MT/PT-Ⅲ的模擬實操本次將采用機考方式,即由傳統(tǒng)筆試答題轉變?yōu)橛嬎銠C上機考試。相關事宜與注意事項說明如下:
1、在規(guī)定的考試地點和時間,應試人員使用計算機鼠標或鍵盤在指定的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、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。
2、應試人員應具備計算機操作基本技能,認真閱讀《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計算機考試系統(tǒng)操作手冊》(點擊查看),熟悉機考系統(tǒng)操作流程與界面,并按要求提前進行相應練習(我要練習),以便順利完成考試??荚嚞F(xiàn)場不提供上機操作練習,應試人員因不具備計算機操作技能而導致未能進行考試的,責任自行承擔。
3、應試人員在準考證打印結束后,登錄到《檢驗檢測人員管理系統(tǒng)》,在已預約的全國考試-選擇所申請的考試換證項目-查看理論考試編排,確認考場及座位號。
四、考試日程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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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項目 |
報到日期 |
考試日期 |
考試時間 |
考試科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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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CT-Ⅲ |
10月29日 |
10月30日 |
全天 |
實操考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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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CT-Ⅱ |
10月29日 |
10月30日-31日 |
全天 |
實操考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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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FD-Ⅱ |
11月3日 |
11月4日-5日 |
全天 |
實操考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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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T-Ⅲ |
11月23日 |
11月24日-25日 |
全天 |
實操考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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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T-Ⅲ |
11月26日 |
11月27日 |
全天 |
實操考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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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T-Ⅲ |
/ |
11月28日 |
上午 |
模擬實操(開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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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T-Ⅲ |
下午 |
模擬實操(開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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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E-Ⅱ |
11月28日 |
11月29日 |
全天 |
實操考試 |
五、考試報到地點及機考地點(見附件1、2)
六、考試報到時需提交以下資料
1、準考證(請務必在規(guī)定時間內進行打印確認);
2、身份證原件(須與在《系統(tǒng)》考試預約時所上傳附件一致)。
七、考試時需攜帶以下資料與相關用品
1、準考證(禁止涂改,背面必須為空白);
2、身份證原件;
3、模擬實操機考考試所涉及的相關法規(guī)標準目錄(見附件3)。
八、相關說明與注意事項
1、考試不收取考試費用,如需住宿,請自行提前與考試地點附近酒店(或報到地點所在酒店)聯(lián)系,食宿費自理。
2、應試人員應遵守各項考試紀律,自覺服從監(jiān)考人員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(jiān)考人員履行職責,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。對于違規(guī)違紀及考試作弊者,將依照相關規(guī)定予以處置。
九、欲了解其它考試相關情況者,可按下述方式與我協(xié)會秘書處聯(lián)系:
聯(lián)系地址:北京市朝陽區(qū)北三環(huán)東路26號四層
郵 編:100029
聯(lián)系人:孫瑋010-59068812、游霞010-59068815、朱競010-59068875
附件:1、
考試地點及報到地點(ECT-Ⅱ、ECT-Ⅲ、TOFD-Ⅱ)
2、
考試地點及報到地點(MT/PT/RT/UT-Ⅲ級、AE-Ⅱ)
中國特種設備檢驗協(xié)會
2023年9月4日

